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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3.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川大考点考试通知

2023-08-10 15:59:07文章来源:尚德机构

一、考试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8日

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见《四川大学23.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川大考点考试安排表》。

考生不得任意调整考试时间,必须严格按考试安排表规定的开始时间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经人脸识别仪验证后入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当场科目考试的考场。

二、参考考生:

已成功报名、缴费23.4次省考课程考试的四川大学校内各办学学院、城中龙泉、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非医学专业)、南充外国语中等专业学校、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警安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科华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工业学院、南充市逸升教育培训学校等学生。


三、考试方式:

集中机(网)考


四、考试地点: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工程设计教学实验中心(一环路南一段24号)


五、考前温馨提示:

1、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考生承诺书》参加考试。

2、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考试将在封闭且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控录像的教室内进行,每名考生的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考试结束后,学校还会对考场监控视频录像进行回放审看,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请考生遵守考场规则,听从考务及监考老师安排,对号入座,不得携带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具有以上功能的手表)进行作弊,手机等实行集中管理。

4、为保持考试场地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它垃圾。考生考试完毕后,应配合考场人员管理,有序离开,不得聚集和逗留。

5、请符合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不得擅自打乱学校安排的时间,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认真阅读并熟知《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场规则》、《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机(网)考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内容,并严格执行。


六、其它事项:

考生应遵守所在考点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最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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