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转考须知

2023-09-19 14:28:31文章来源:尚德机构

外省转入规定:

  1. 转考生需在我省获得至少一门或多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成功取得我省的考籍,然后才能申请原报考省的转出手续。
  2. 转考生若因违反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而被停考或延迟毕业,将不允许进行外省转入。
  3. 已经在某专业取得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的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进行外省转入。
  4. 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以及毕业论文成绩不可转入外省。
  5. 转考生需要按照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将按照我省相关文件执行。
  6. 转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不少于5门专科课程或不少于4门本科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7. 我省不接受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的外省转入。若考生需要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外省转出规定:

  1. 考生需在转入地成功获得至少一门或多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的考籍,然后才能申请外省的转出手续。
  2. 考生若因违反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而被停考或延迟毕业,将不允许进行外省转出。
  3. 已经在某专业取得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进行外省转出。
  4. 若考生申请转入手续不满一年,将不得转出。
  5. 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考生,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也不允许进行外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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