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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广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抄袭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

2023-09-19 14:40:30文章来源:尚德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学生的学术行为,学校决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抄袭行为检测工作。以下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指导与检测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已完成至少2/3的课程学习并申请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 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

申请时间:2023年6月27日09:00至7月2日17:00

  1. 社会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逾期未提交者将不再单独为其受理申请。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您可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咨询自考办公室。
  2. 助学考生:对于通过助学机构报名学习的考生,无需个人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请主动联系您所属的助学单位,向他们提出论文检测申请。经助学单位审核通过后,他们将汇总学生信息并将其导入奇大系统,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的申请过程。

以下是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的操作流程,包括学生端和管理端的步骤。请参考附件2和附件3以获取详细信息。

(二)安排论文指导工作,分配指导教师(2023年7月4-6日)

适用于符合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条件的学生,包括社会考生和助学考生。学校将在2023年7月4-6日期间为学生统一分配指导教师。学生需要主动与分配的指导教师联系,确保及时的沟通和协作。

(三)进行论文指导工作(2023年7月-10月,包括以下步骤)

这一阶段涵盖了选题准备、提纲制定、初稿完成、修改和最终定稿的过程。学生需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选题、撰写和修改毕业论文(设计)。此外,学生需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展和计划,并积极接受指导教师的建议和指导。

(四)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2023年10月9-13日和10月18-20日)

(五)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提交必要的资料工作(截止日期:2023年11月前)

一旦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获得通过,指导教师将对成绩进行评定。随后,学生需要提交以下纸质和电子文档:

  • 一份纸质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 每位学生一份的《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
  • 以上文档需提交至自考部办公室(3号楼616)

同时,这些文档的电子版本将通过OA系统发送至周岳欢老师。

详细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所需提交的资料,请参考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 检测方式和时间

学校采用同方知网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来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检测。

每位受检学生有两次正式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的机会。抄袭检测的标准如下:1. 文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理科专业的计算机类毕业设计,要求文字复制比例不超过25%;非学位论文不超过40%。2. 理工科专业如土木工程、建筑等的毕业设计,首次上传检测的文字说明书部分,如果正文字数不超过1000字,要求文字复制比例不超过80%;如果正文字数超过1000字,要求文字复制比例不超过75%。学位与非学位论文的检测要求相同。

第一次上传的检测开放时间为:10月9日 09:00 - 10月13日 22:00,适用于所有学生。

第二次上传的检测开放时间为:10月18日 09:00 - 10月20日 22:00,适用于首次检测不合格或未参与首次检测的学生。

第四部分 - 认定标准和处理

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检测结果是学生是否获得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重要评定标准。

任何要求进行抄袭检测但未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将无法申请毕业和学士学位。对于最终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例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将认定为严重抄袭行为,或者在抄袭检测过程中虚假操作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将一律评为“不及格”。

第五部分 - 检测要求和工作流程

  1.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经导师同意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版本,支持Word文档格式。有关学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的操作方式和要求,请参见附件4。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修改的稿件。
  2. 导师应及时核实学生上传的材料是否为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并根据学校规定的认定标准提供“审核意见”。有关导师核查和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操作方式和要求,请参见附件5。导师应负责检查自己指导学生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根据认定标准和检测结果提供“审核意见”。对于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对比,以核实是否是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修改稿。确保学生提交的最终定稿与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一致。
  3. 在10月17日之前,自考办根据检测结果和导师的“审核意见”,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中的问题和文字复制比例不合格的学生名单,组织第二次检测的学生,并通知相关导师审核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
  4. 在10月24日之前,自考办将根据第二次检测的结果,对疑似存在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定和处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检测系统进一步核查。确认无误后,公布达到标准的学生名单。

第六部分 - 其他

我校使用同方知网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来管理和检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各助学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个人思考和研究的成果,禁止抄袭。导师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首要责任人,应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核;同时,不仅要关注毕业论文(设计)的独立思考,还要关注选题、内容、方法和结构等方面的指导。对于导师指导不到位且其学生剽窃、抄袭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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