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的通知
2023-09-19 16:19:35文章来源:尚德机构

根据学术道德和规范建设文件,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和规范建设的意见》、《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我们向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学生发布了以下通知:
一、时间安排:
- 论文撰写期间为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
- 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6日,学生需要提交电子版的《开题报告登记表》、最终版本的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报告、《论文答辩登记表》和《毕业论文评审表》至海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邮箱:4951646@qq.com。
- 论文答辩将在2023年10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
学生必须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获得合格成绩。
三、撰写要求:
- 学生需要及时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选择论文方向和选题,论文题目需得到指导教师的最终批准。
-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独立完成论文撰写。法学专业的论文一般不少于8000字,其他专业不少于5000字。
- 论文定稿需得到指导老师的签名或邮件确认同意后方可提交。
- 考生需要自行检测并提交《维普论文检测报告》,检测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ainu?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论文检测报告的处理如下:
- 重合比率>30%:认定为“不合格”,将不安排毕业论文评审。
- 重合比率≦30%:认定为“合格”,可安排毕业论文评审。
- 重合比率≦20%:认定为“良好”,将作为论文评分的参考。
四、报名要求:
学生需要填写《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申请表》,并在6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951646@qq.com。
五、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66279029,66188895 联系邮箱:49516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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