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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09-20 15:32:53文章来源:尚德机构

各位考生注意事项通知: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我校将于2023年下半年开始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缴费时间

选题缴费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30日17:00。

二、流程安排

  1. 已成功申请报考并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上获得准考证号的应用型考生(即小自考考生),请与准考证号所属的助学单位联系。社会型考生(即大自考考生)请与我校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姚老师:13219131715)联系,按照相关老师的安排进行选题缴费。
  2. 考生需仔细阅读《西华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登录“西华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系统”(网址:https://zkxt.cwnu.edu.cn:8082/zkweb/)根据手册中的方法进行选题,并进行缴费(费用为400元/生)。缴费完成视为报考成功,未缴费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论文写作和考核。
  3. 缴费成功后,考生应及时与助学单位或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的相关老师联系,并按照他们的安排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参加答辩。与此相关的文件和格式模板包括《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附件2)、《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要求》(附件3)、《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模板》(附件4),可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考系统首页下载。

三、特别提醒

  1.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试行)》(附件5)的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生须提交学校认可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系统(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万方数据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出具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PDF格式)。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例需低于30%方可参加答辩。请各位考生将查重报告附在毕业论文(设计)手册中,经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查重报告或总文字复制比例超过30%的考生将不得参加答辩,并视为缺考处理。
  2. 因考生个人原因、论文质量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参加答辩的考生,将被视为缺考处理,本次缴费不予退还。下次论文考核需同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西华师范大学重新报名并缴纳费用。
  3.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由“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出具的查重报告。具体要求按照《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详细信息可查阅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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