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上半年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申请对象
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6月、2023年12月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3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者,在籍期间学位课程(不含英语)考试成绩均达65分及以上;英语课程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或通过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笔试成绩425分及以上,须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如没有上传或伪造证书,将承担相应后果。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在申请时间内登入“福建医科大学自考考试管理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且同步完成“提交线下纸质材料” 两个步骤,二者缺一不可!
(一)线上报名
详见附件1操作指南,注意:线上报名需提交有关材料的电子原件(彩色)扫描版。
(二)线下邮寄材料
申请者必须备齐并寄送下列所有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1.所需材料
(1)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福建医科大学自考考试管理平台”线上报名后可自行下载;
(2)纸质标准一寸蓝底证件照(1张):纸质相片用于学位证书制作,应与电子相片一致,标准一寸证件照,浅蓝色背景、干净、无破损,纸质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准考证号+姓名”并用小纸袋装好。
2.邮寄时间及方式
(1)邮寄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9日。
(2)邮寄方式:请用顺丰快递(勿用同城快递)寄送。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收件人:江老师、郑老师;收件人电话:0591-83569342。
五、特别提示
(一)申请时限
应在取得毕业资格(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后的一年内,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学(在籍)期间因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篡改或伪造研究结果(数据)等违背学术诚信者。
2.非学术诚信原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未解除者。
(三)诚信申请
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授予学士学位。
(四)认真填报
本次通过网络报名,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并核对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注册提交,相关信息将用于学位网学位信息注册。因信息错误、照片不合要求,影响学位申请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初审结果
可通过福建医科大学自考考试管理平台“初审状态”栏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通过初审,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人:江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6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