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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等事项的公告

2026-04-14 19:00:00文章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原文发布时间:2023-12-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新考试计划予以公布,并说明如下: 

  一、新专业计划基本情况 

 (一)本次公布的新专业计划(附件1),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开考专业查询”查询。 

 (二)“汉语言文学(专科)”属于停考过渡期专业,不再公布新专业计划,原则上继续执行旧专业计划,直至过渡期结束。 

 (三)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自2024年起,将按照新专业计划制定考试课程安排时间表,具体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本次新专业计划中部分课程使用教材也进行了调整,相关教材信息将随2024年自学考试课程安排一同公布。 

  二、新旧课程顶替原则 

 (一)新专业计划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与旧专业计划完全相同的,课程通用; 

 (二)新专业计划课程名称与旧专业计划相近的,按照“一门顶一门”原则顶替(新旧课程对照表见附件2);  

 (三)新专业计划课程名称与旧专业计划不同的,除公共政治课及公共外语课程外,原则上按照“任意一门顶替任意一门,门数对等”的方式顶替。 

 (四)新旧课程有变化的共计24门,其中“00015英语(二)”变更为“13000英语(专升本)”由14学分变更为7学分,使用教材暂未变更,“00015英语(二)”可以顶替“13000英语(专升本)。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合理做好学习与考试的相关安排。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 

  附件2: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课程对照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 

  

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50101 主考学校:内蒙古师范大学 总学分:70 课程门数:13    启用时间:2024 

注:1、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3门课程,总学分达到70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101K 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  总学分:66   课程门数:15 启用时间:2024 

  

  

注:1、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5门课程,总学分达到66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612TK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总学分:70    课程门数:13  启用时间:2024 

  

注:1、本专业属于内蒙古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不面向社会开考。考生需要通过自治区公安厅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考。 

2、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3门课程,总学分达到70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前教育(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40106  主考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  总学分:69   课程门数:13  启用时间:2024   

注:1、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3门课程,总学分达到69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80204  主考院校:内蒙古工业大学  总学分:66 课程门数:13  启用时间:2024  

  

注:1、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3门课程,总学分达到66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80901  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  总学分:70 课程门数:14  启用时间:2024 

  

  

注:1、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4门课程,总学分达到70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网络工程(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80903  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   总学分:68 课程门数:14  启用时间:2024 

  

注:1、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4门课程,总学分达到68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财务管理(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20204  主考院校:内蒙古财经大学  总学分:68  课程门数:14  启用时间:2024 

  

  

注:1、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4门课程,总学分达到68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20203K  主考院校:内蒙古农业大学  总学分:68  课程门数:14  启用时间:2024 

注:1、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4门课程,总学分达到68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护理学(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01101  主考院校:内蒙古医科大学  总学分:70   课程门数:13  启用时间:2024 

注:1、护理学(本科)专业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取得护理类、医学类(不包括中蒙医、药学)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其他专科(或以上)专业在校或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学(本科)专业。 

2、本专业毕业条件为完成以上专业计划13门课程,总学分达到70学分以上,通过主考学校的论文答辩, 

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自学考试学位授予属于主考学校工作范围,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依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二 

  

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课程对照表 

  

  

  

  

  



转载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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