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停考自学考试有关专业的通知
各市州考委,各主考院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 )要求,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汉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藏语言文学专业,自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受新生报考。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停考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一)本科专业。藏语言文学,专业代码350105。
(二)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970201;藏语言文学,专业代码950305。
二、过渡办法
(一)停考专业安排3年过渡期,自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2026年4月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相关课程考试。
(二)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正常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三)2025年12月后,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其已合格的课程成绩可转至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
(四)在过渡期时间内,安排3轮停考专业课程考试计划,未取得考试计划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合理安排考试课程,并完成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争取按期毕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考委和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停考相关宣传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及时告知考生停考的专业和过渡办法。
(二)各主考学校在停考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前,应继续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妥善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层次毕业论文答辩事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